她落笔。
停了。
补不上。
不是颜色。
不是浓淡。
中间那一块,要的不是色。
是骨。
(这一句她说过一次。上个月,在她自己的药圃里。)
她看着那张纸。
中间空着的那一块,正好在两个人的脸上。
这画要两个人。
一个人补不上。
她把笔搁下。
坐了很长时间。
连救他这件事,都需要他。
这一夜她没睡。
天快亮的时候,她想明白一件事。
她可以去,也可以不去。
不去,是逃。逃了,这件事就永远是"来历不明,待查"。
去了,就是把最后一点体面也交出去。
她选了去。
因为她还剩三样东西。
她想让他信她一次。
就一次。
八月廿四。
她去了正厅。
厅里摆成了问案的格局。
上头一张案。
底下两排椅子,坐着府里的管事、药房姓何的、太医署一个送药的吏员。
崔元坐在西边的椅子上。
不是客位。
是陪审的位置。
厅门口站着七八个下人。
浆衣房的人也来了,站在最后头。
春杏在里头。
她把三样东西放在案前的地上。
一个纸包,里面是药渣。
一张纸,抄着药房的账。
还有一幅画。
"臣女有三样东西,请大人过目。"她说。
他没有看那三样东西。
他看着她。
"苏氏。"他说。
苏氏。
不是"你"。
不是"苏医官"。
是"苏氏"。
旁边的书吏展开一卷纸,念。
"苏氏,太医署医官,年十五。"
"一,私换本官之药。"
"二,擅改方书。"
"三,窥探上官私物。"
"四,来历不明。"
"念完了。"书吏说。
厅里很静。
"讲。"他说。
"先说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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