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咱们走吧。”
……
浅驼县城,莫天扬从刘思雨的车上下来,抬头看向眼前装潢气派、招牌醒目的饭店,微微蹙眉。
“这就是张展新开的店?”他问锁好车门的刘思雨。
“嗯,今年刚装修营业的,算是县里数得着的高档饭店了。聚会定在三楼包厢。”刘思雨说着,很自然地走上前,伸手挽住了莫天扬的胳膊。
手臂上传来的温热与力度让莫天扬身体微微一僵,有些错愕地看向她。刘思雨在学校时就是公认的校花,如今更是气质出众,她这般亲昵的举动……
“怎么了?”刘思雨抬眼看他,目光清澈。
“你这么挽着我进去……”莫天扬苦笑,“咱们班当年暗恋你的男生可不少,我现在这模样,就不怕我被他们的眼刀子给凌迟了?”
刘思雨俏脸微红,却将他的胳膊挽得更紧,下巴微扬,带着一种罕见的、小女儿般的娇蛮与坚定,声音虽轻却字字清晰:“你是我认定的、这辈子要在一起的男人。他们谁敢?”
莫天扬心头一震,看着她染上红霞却异常认真的侧脸,一时语塞。这份毫无保留的情意与宣告,沉重而滚烫。
刘思雨不再多言,挽着他,步履从容地走向饭店大门。她容颜出众,衣着得体,气质卓然,走到哪里都是焦点。
而此刻,她亲密依偎着的,却是一个穿着陈旧工装、肤色黝黑、与这豪华场合格格不入的“农民工”。如此强烈的反差,瞬间吸引了无数道目光。惊讶、好奇、不解、甚至隐含鄙夷的视线交织而来,走过之后,隐约还能听到“鲜花插在牛粪上”之类的窃窃私语。
莫天扬听得真切,只能无奈暗自摇头。刘思雨却仿佛浑然未觉,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,将身体贴得更近,仿佛要向全世界宣告她的选择。这场同学聚会尚未开始,便已因他们的到来,掀起了第一道微澜。
三楼名为“聚贤阁”的包厢门被服务员推开,里面已然热闹非凡。水晶吊灯映照着光可鉴人的大理石桌面,空气中弥漫着高档菜肴的香气与略显浮夸的谈笑声。
约莫四十来个男男女女分坐几桌,衣着光鲜,妆容精致,不过其中一桌坐着的人装扮好像比莫天扬好不了多少,正是莫天扬高中毕业五六年后的同窗们。
当刘思雨挽着莫天扬出现在门口时,包厢内出现了短暂的寂静。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第一时间落在了光彩照人的刘思雨身上,惊艳、怀念、乃至倾慕之情毫不掩饰。
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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