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大,此人便是乐瑶的养父,乐有田。”
魏善打量了对方一眼,骨瘦如柴,皮肤黝黑,明显就是在地里刨食的主。
有田?
想想百姓也是可怜,起这么个名字,只是想有两亩薄田,可即便就是这样的低的要求,对他们来说却如同幻想般缥缈。
魏善一把捏碎手中的惊堂木,那就杀,非得杀到人们不用担惊受怕,杀到人人有房住,人人有地种,人人有饭吃。
杀谁?谁手里东西多,就杀谁,你要是好人,哪来这么多不义之财?跟我的绣春刀解释吧。
“乐老汉,莫怕,说与本官听听。”
“回大人,草民乐有田,我乃是桃源县稻香镇人士,我们镇上的地都被地主流转了,我们只能做长工,勉强度日。”
“二十年前,我趁夜想去抓点小鱼打打牙祭,却不想听到一个孩童的啼哭,很快我便在草丛里找到了她,一个四岁的女娃娃,她的爹娘已经死在了边上。”
“她告诉我,爹娘逃荒来到桃源县,被强盗盯上,双双被杀,而她因为被她娘藏在草垛下而躲过一劫。”
“大人知道的,那个年代兵荒马乱,我们自己活着都成问题,我一个单身汉凭什么能再养活一个女娃娃。”
“我永远忘不了当时的场景,她就那样乖乖跪在地上,不哭不闹,我的心一下子就碎了,老天爷不让人活,是它的事,但被我撞上了,那我就不能不让她活,大不了多干点活,大不了我少吃一口,总能养活她的。”
听到此处,童莫言已经开始小声抽泣,或许是想起了自己的父亲。
“她告诉我,她叫丁瑶,我本想让她继续用这个名字,她说我养了她,她就该跟我姓,叫乐瑶,也算不忘自己父母。”
“小乐瑶很懂事,每天与我一同干活,她也很聪明,什么东西一学就会,我觉得不该埋没这样的孩子,于是我又找了份码头扛包的活,咬着牙让她上了学堂。”
“乐瑶天资聪慧,学堂的先生也很喜欢她,可惜女子不能科举,在先生的帮助下,她成了桃源县第一名女状师。”
“四年前,乐瑶激动的跑回来告诉我,她有爱慕之人了,乃是县里的秀才金非仁,对方还说不日就来我家提亲。”
说到这,乐有田早已老泪纵横。
“那日的乐瑶眼中满是光彩,她告诉我,这一生,她眼中有过两次光彩,第一次是在田间见到了我,第二次便是金非仁说要娶她。”
“金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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