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我也有哥布林的情人……”
“咳咳咳。”
“话说你字写得咋样?”
林鬼的嘴角抽了抽。
“……一般。”
阿撒托斯从桌上抽出一张纸,拿起羽毛笔,刷刷几下。
随后递给林鬼。
“比起这个如何?”
林鬼低头。
纸上写着一行字。
那字迹歪歪扭扭,横不平竖不直,笔画之间的间距毫无规律,有些字挤成一团,有些字又散得开开的。
像是……狗爬一样。
林鬼盯着那张纸,沉默了两秒。
然后他自信地抬起头。
“我感觉我成书法大家了。”
阿撒托斯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“行,那就你写。”
“第一封,给露玛。”
林鬼坐到梳妆台前,拿起羽毛笔,铺开纸张。
阿撒托斯靠在旁边的柜子上,手里捏着露玛的信,目光落在信纸上,表情变得柔软起来。
“露玛啊……”
“她是我在矮人王国游历的时候认识的。”
“那时候她在一间小工坊里做铁匠,我路过,看见她在打一把匕首。”
“她的锤子抡得很有力,每一下都砸得火星四溅,汗水顺着她的额头往下淌。”
“我当时就站在门口看,看了一整个下午。”
他笑了一下。
“后来我走进工坊,说我想定制一把武器。”
“她抬起头,看了我一眼,问我什么武器。”
“我说,随便什么都行,只要是你打的。”
“她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,笑得特别好看。”
阿撒托斯的眼神变得恍惚,像是回到了那个下午。
“她给我打了一把匕首,我在那把匕首上刻了名字,回送给她。”
“后来我离开矮人王国,她说她会等我,等我想起她的时候,再回去找她。”
他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信纸。
“结果……”
“已经分别了9年了……呜呜呜。”
他吸了吸鼻子,眼眶又红了。
“你写,亲爱的露玛,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你。”
“你的锤子还在抡吗?你的头发还是那么乱吗?”
“你打的那把匕首,我一直带在身上,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摸一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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