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串数千个照明火球将大厅照明,看见了里面的景象。
血漆斑驳,煞气冲天,两排森森白骨立作卫士,头骨嵌于门环,脊骨拼作栏杆,腐臭与血腥扑面而来。地面依旧层层叠叠的人骨铺就,踩上去咯吱作响。
骷髅若岭,骸骨如林,人头发翙成毡片,人皮肉烂作泥尘。人筋缠在树上,干焦晃亮如银。真个是尸山血海,果然腥臭难闻。人拿了剐肉,人肉鲜煮鲜烹。
正中主座镶满龇牙咧嘴的颅骨,座下垫着未干的兽皮与人皮,血迹未消,腥臭刺鼻,阶下还散落着啃剩的残骸,还有碎裂的衣衫。
明元武面色复杂地站在原地,有些想吐。
“看见遍地尸骸,我莫名地感觉……它的逼格有点低。”
明元武觉得为众生带来恐惧的魔王,不应该是贪图吃人的魔头。
祂应该和幻想作品中那些强大的反派一样,有自己的故事和执着追求,甚至比勇者更有魅力。
祂应该有自己的哲学,有自己的痛苦,有自己的理想。而不是像这样,只是一个喜欢吃人的怪物。
那浑身猩红的、类人形状的高大魔王坐在主座上,低垂着头。
祂的身体覆盖着暗红色的鳞片,头上长着弯曲的羊角,背后有一对破烂的肉翼,手指甲很长,像五把弯曲的匕首,脚是丑陋的蹄子,踩在地上,留下深深的凹痕。
好一只丑骚福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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