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乾了他一身内力之後就听得砰的一声。
血卷的脑袋被这一掌生生打碎,无头屍身倒飞着落到了天干九星之间。
这一切说来繁复,实则不过眨眼之间。
上一刻他们还在说话,下一刻,血卷飞身出刀,被方书文一把从半空之中薅了下来。
勾陈到了此时,便打算上前营救。
可还不等他脚步迈出去,血卷就已经被方书文一掌打碎了脑袋,只能急忙伸手接住了血卷的屍体。
他甚至还有点恍惚————
不敢置信刚才所发生的事情。
怎麽好端端的,一出手。人就没了?
甚至连一招都没有打完?
方振衣看了一眼,也往後退了一步。
他的武功也很高,他也有自信可以斩杀血卷。
但是跟方书文这般举重若轻仍旧是无法相提并论的————既然方书文感兴趣,那就让他打吧。
自己一个当叔叔的,跟侄儿抢,终究是有点说不过去。
方振衣在心里劝服自己。
方书文则是拿着这把近平一丈的长刀,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。
这把刀他大概是使不来的,太长了,随手一挥就有可能被他砸断了。
施展时,必然束手束脚。
除非专门为这把刀,创出一套刀法,例如血卷的【血河长恨刀】。
借这刀法的特性,扩大自身气势,虽然是有些外强中乾,但也只是对方书文而言,面对其他人,吓都吓死了,又何至於看清楚当中细节?
可方书文没那个心思,也懒得为一把刀创出一门武功。
这把刀除了用之外,最主要的一个功能,便是帅啊————
这麽长,这麽红,这麽拉风。
回头放在家里,当个摆设,岂不妙哉?
至於说卖给金铃楼换钱?
倒也大可不必————他现在不缺这点蝇头小利。
只是想到金铃楼的时候,他又有点开小差了,想起九姓遗脉里,那个用铃铛的,他总觉得或许跟金铃楼脱不了干系。
这件事情,待等回去了之後,还是得找许知音探听一番。
心中这麽想着,方书文抬头说道:「刀鞘给我。」
此言一出,天兆阁一众杀手,无不心头大怒。
当真岂有此理,杀了人,抢了刀,还要夺走刀鞘?
勾陈深吸了口气:「盛名之下无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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