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这个结果陆诚不太满意,但也没什么办法——骗婚案的赃款流动性太强,很多钱经过多次拆分转移之后就散了,部分已经被消费掉,追不回来。
至于高翔是怎么得知刘小芳被抓的——这个问题在审讯中没有得到明确回答。高翔的说法是“刘小芳被带走之前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,那个朋友告诉了他”。
陆诚追问那个朋友是谁,高翔给了一个名字和电话号码,查下来确实有这么一个人,是刘小芳的老同学,住在江海。
时间线上说得通——刘小芳被拘传之前在家里有一小段时间,陆诚他们上门的时候她正在收拾东西,那个时间窗口里打一个电话是有可能的。
这个解释合不合理?能说得过去。那当初陆诚怀疑的“内线”呢?
没有证据。
陆诚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掂量了这件事,最终选择了暂时搁置。没有证据的怀疑只是猜测,猜测不能代替事实,更不能用来指控任何人。
但他把这个疑点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——不是工作笔记,是他自己随身带的那个黑色小本子,只有他自己能看到。
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在高翔到案后的第十一天。
三个月后,一审判决下来——高翔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;刘小芳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;方圆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万元;周秀兰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两年。
宣判那天陆诚没去法院。
他在办公室写结案报告,写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接到了胡雅的电话。
“二十三万八到账了。”胡雅的声音带着兴奋。
二十七万被骗走,追回来二十三万八!
胡雅知道,要是没有陆诚,连零头追回来都很困难。
这钱追回来,可不光是钱,也消除了胡鑫心里的疙瘩。
“欠你一个人情,什么时候有空,请你们两口子吃顿大餐!”
“少客气。”
“你忙你的,不打扰了。”
电话挂了。
陆诚把结案报告写完,签了名,放进文件袋里。
一桩案子到这里算是画了句号。句号画得不那么圆——赃款没有全部追回,六个受害人中有两个的损失只弥补了不到三分之一。这是现实,不是电视剧,不是每个案子都能有皆大欢喜的结局。
但该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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