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长的过程,短则两三个小时,长则一天。
在此期间,犯罪嫌疑人会在极度焦虑和精神紧张的情况下度过,本能的会追求可控的环境。
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,陌生的环境充满了未知的变数。
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闯入,不清楚周围有没有监控,不清楚有没有逃生路线。
在犯罪嫌疑人熟悉的地点,周围的环境信息都是自己已知的。
这种“我所熟知一切”的掌控感,可以缓解嫌疑人内心中的巨大恐惧、不安,让他能够完成分尸这种极度耗费精力,又耗费体力的工作。
犯罪心理学当中叫做环境安全补偿感。
毕竟再熟悉的地方,犯罪嫌疑人清楚,什么时候没人,邻居作息,几天有人路过,隔音好坏。
同时,分尸会产生大量血水,熟悉的地方他知道水龙头在哪,下水道的走向,什么地面可以冲洗血迹,排污的管道在哪里。
哪里不容易留下渗透血迹,方便事后冲洗、掩盖痕迹。
血迹可不是一次就能冲洗干净的,需要多次反复长时间的冲洗,如果是在自己生活的地方,多做几遍卫生,也很少有人觉得奇怪。”
陆行舟接着许慧的话说道:“对,比如说,《汉尼拔》的原型,杰弗瑞·达莫,就是在自己的公寓里杀人、分尸、保存尸体、食人。
还有,《惊魂记》和《德州电锯杀人狂》的原型艾德·盖因,也是在自家农场里进行杀人分尸,并且将尸骨做成摆件。
小丑杀手,约翰·韦恩·盖西,诱骗年轻男孩来自己家,杀害后都埋在自家房子底下。
棒子知名连环杀手,刘永哲……。”
李海龙打断陆行舟举例:“我再问一个问题,为什么潘恩依会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分尸?”
许慧陷入了思考,这个问题对她明显超纲了。
陆江影解释道:“可能是预演犯罪幻想的惯性。”
李海龙一脸茫然,明显没有听过这个词:“预演犯罪?幻想?”
许慧解释道:“这是犯罪学家霍姆斯和蒂尔堡在1988年提出的一种犯罪模型。
将犯罪嫌疑人分成了四种,分别是幻想型、任务导向型、享乐主义型、权力控制型。
幻想型的杀人犯,杀人不是目的,是为了完成脑中长期构建、反复播放的私人幻想。
这一类的犯罪嫌疑人,同样分为五个阶段。
第一,萌芽期。
这个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