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后两日,刘备又于城中大市中买了两把環首刀,每刀作价一千钱,做工精细,品质上乘。
这般品质的刀,在涿县的话,刘备估计得需千二百钱到千五百钱了。
此外,在简雍神秘兮兮耳语一番后,刘备还入手了一斤中等珠玑与两斤中等玳瑁。
分别作价四千钱与五千六百钱。
而若是上等的则要八九千钱一斤和四千余钱一斤了。
简雍从赵任哪儿套来的“商业机密”,说这珠玑、玳瑁等在涿郡、广阳等地一向是供不应求,稳赚不赔。
刘备想着此二物反正也好带,顺便的事情。若真能卖个好价钱,那也算大赚了。
当然,两样物什总价近万钱,也是单着大风险的。
这玩意儿,一般的黔首哪儿买得起!只能卖给那些豪强大族,或者中上层官吏。
而在这趟行程出发前刘备花一万钱买的那匹马,在宛城市中,有人出价到了一万五千钱。
他当然卖了。
卖得还满心欢喜。
这等马在他们边地也就是普通的骑乘马。
多得是!
回去再买一匹就是了。
而且他们这一路上,马匹的草料都是赵氏提供的,他都没花钱。
相当于此马白赚五千钱!
而他们一行七人,历尽两个多月奔波,一共才五万余钱。
还得是贩马来钱!
当然,若真是自己要贩,途中的各种成本也不得不考虑进去。
十日眨眼便过,刘备一行车马,终于是踏上了归途。
不过在经过宛城北门时,刘备无意间注意到了门洞墙壁上贴着的一排捕亡扁书,也就是通缉令。
而其中的一张,还比较新,顿时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“南阳郡檄,
名捕:南阳郡宛县和仁里男子娄圭,字子伯,年可廿三四,为人长七尺余,面色白,有须;性倜傥,好交游。
坐藏匿亡命,狱案论死,系宛县狱。于七月廿一夜,逾狱亡走,不知所之。
檄告:亭长、游徼、乡啬夫、里正、父老,严共同伺察求索。关津查验过所,用心辨察。敢有舍匿,与其饮食,资给车马钱物、容留居家者,与亡者同罪。
若有生得娄圭送诣郡县者,赏钱六千;知其处所并告官因而捕获者,赏钱二千。
檄到,大扁书于城门、都亭、市门、诸乡亭、里门显见之处,令吏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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