刀用来拆包装。绳子绑东西。”
扎诺索夫斯基没再追问。但他将信将疑,这些东西放在一起,看着不像什么正经采购员该带的。他给局里打了电话,让派人来把人带走。
奇卡提洛于是被带到罗斯托夫市内务局的一个临时羁押室里。按照当时的程序,这种因为“可疑行为”被拘留的人,通常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决定是否立案。
但奇卡提洛的情况特殊,他身上带着刀和绳子,在公共场所骚扰女性,这些行为本身够不上刑事立案,但又不至于直接放走。
负责处理这件事的是内务局的一名侦查员,他翻了翻奇卡提洛的档案,发现这个人没有任何前科,工作单位是正经的国营企业,职务是供应科科长。档案里没有任何不良记录,也没有任何精神病史的记载。
于是这名侦查员做了例行的询问笔录。奇卡提洛坚持自己只是去市场办事,那些东西是工作用的。他不承认骚扰任何女性,说那些女人“误会了”。
问完之后,侦查员决定做一件事。
按照专案组的规定,所有因可疑行为在火车站、公交站或市场附近被拘留的男性,只要符合年龄和体貌特征的,都要采集血样,送法医实验室比对。这是1982年那具十岁男孩尸体上发现精斑之后定下来的规矩。那具尸体上的精斑经鉴定为AB型,从那以后,AB型成了专案组排查嫌疑人的一个重要指标。
侦查员叫来了一名护士,从奇卡提洛的胳膊上抽了一管血,贴上标签,登记在册,然后送去了罗斯托夫州法医实验室。
血样送走之后,奇卡提洛被暂时关在羁押室里。他没有被正式逮捕,也没有被起诉,只是“拘留待查”。按照苏联的法律,这种状态最多只能维持三天。三天之内,要么找到证据立案,要么放人。
三天后,实验室的结果回来了。
报告上用打字机打着简短的结论:送检血液样本,血型为A型。
侦查员看了一眼报告,又翻了一下案卷。之前那具十岁男孩尸体上提取的精斑,血型物质为AB型。A型和AB型不符。按照当时的法医学理论,一个人的血液血型应该与体液血型一致。如果现场精斑是AB型,凶手的血液也应该是AB型。奇卡提洛是A型,不可能是凶手。
侦查员在报告上签了字,然后把案卷合上了。
奇卡提洛于是被释放了。
后来有资料显示,奇卡提洛在被释放的当天并没有直接回家。他在罗斯托夫市区待了一段时间,去了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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