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里灯亮着,暖黄色的光。灯泡上落了一层灰,光晕有点散。
桌上的红烧肉冒着热气,汤还温着。
范宸吃着饭,母亲在旁边,时不时看他一眼。
谁都没说话。
但很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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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八点。
秦岚又打来电话。声音有点沉。
“小范,查到了。”
“什么?”
“赵泰河在福寿里埋的那个铁盒,除了你找到的那些,还有一样东西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一张银行卡。开户人是赵泰河,但密码是小月的生日——1995年4月3日。”
范宸心里一沉。
“卡里有多少钱?”
“五百万。”
“五百万?”
“对。1995年的五百万。那时候滨城的房价才一千多一平。五百万,能买下半个街区。”
范宸攥紧手机。
“他给小月留的。”
“应该是。”秦岚说,“他以为小月还活着,等她来找他。”
“但她死了。”
“对。所以这五百万一直埋在土里,二十五年。银行卡都烂了,但数据还能恢复。”
范宸沉默。
“还有吗?”
“还有一件事。赵泰河的律师今天去了省厅,要求‘停止对赵泰河先生的不当调查’。还带了一份律师函,说不排除起诉诽谤。”
“他急了。”
“对。他急了。”
挂了电话。
范宸站在客厅里,很久。
母亲从厨房出来,手里拿着抹布擦手,看见他站着不动。
“怎么了?”
“没事。”
他坐下。沙发垫有点塌,坐上去陷下去一块。
“妈,你说一个人后悔了,有用吗?”
母亲看着他。
“看情况。”
“什么情况?”
“如果还来得及,就有用。如果来不及了,就没用。”
范宸低下头。
“小月她爸后悔了。”
母亲愣了一下。手里的抹布攥紧了。
“二十年前放火的那个?”
“嗯。他给小月留了五百万,埋在福寿里。等了二十五年。”
“可惜小月没等到。”
“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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