侧一道狰狞的疤痕。那道疤痕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肘弯,像是被什么利器划开过,虽然已经愈合多年,但仍然能看出当初的伤口有多深。“在边关打了十年仗,见过死人,也杀过人。”
寒尘看着那道伤疤,没有说话。他从小就知道周老板不是普通人——他走路的时候腰背永远挺得笔直,吃饭的速度极快,睡觉的时候从不打鼾,而且无论多晚收摊,第二天早上永远准时起床。这些细节单独看都不起眼,但加在一起,就指向一个事实:周老板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。
“我是十八岁那年参军的。”周老板重新翻动羊肉串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,“那时候家里穷,兄弟多,饭都吃不饱。征兵的说管吃管住,还能领饷银,我一听,二话不说就报了名。在新兵营训练了三个月,就被派到了北境边关。”
“北境?”寒尘愣了一下,“那里不是常年打仗吗?”
“岂止是常年打仗,简直是天天打仗。”周老板苦笑了一声,“草原上的鞑子每年秋天都会来抢粮食,烧杀掳掠,无恶不作。我们驻守的那座关城,三年之内被攻打了十几次,城墙上的砖都被血浸透了,下雨天流下来的都是红水。”
“您在那样的地方待了十年?”
“十年零四个月。”周老板准确地报出了一个数字,“头两年是步兵,扛着长矛守城墙。后来因为杀敌有功,被提拔成了斥候,专门负责侦查敌情。斥候这活儿听起来威风,实际上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——每次出任务,都有可能回不来。”
他指了指自己手臂上的伤疤:“这道疤,就是有一次被鞑子的骑兵追上,挨了一刀留下的。那次我运气好,被同袍拖了回来,在军医帐里躺了两个月才捡回一条命。但我那个同袍,三天后就在一次夜袭中战死了。”
寒尘沉默了。他想起周老板平时那副乐呵呵的样子,实在难以想象他曾经经历过那样的血火岁月。
“退伍之后,我回了老家。”周老板把烤好的羊肉串装进盘子里,端到桌上,又开了一瓶白酒,“娶了媳妇,生了娃,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。我用攒下的饷银在镇上开了家小饭馆,生意还不错,日子虽然不富裕,但也过得去。”
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,仰头一饮而尽。
“但好景不长。我媳妇得了痨病,咳血,人一天天瘦下去。我带着她跑遍了县城所有的医馆,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,还是没有救回来。她走的那天,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,拉着我的手说,让她再看看孩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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