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直隶天津镇总兵长瑞是吧,死于龙寮岭之战,没听说过长瑞有你这么个后人啊。”
虽然洪磊是小学学历,但他对于太平天国时期的大小战役是了然于心,他已经不止一次见过一些满清余孽冒充旗人。
有些人更是连满人都不是,洪磊不管他们是满人还是汉人,他们穿着那身衣服进这个教堂的时候,就已经有取死之道了。
提起自己祖上的时候,对方还十分傲慢道:“哼,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,你一个汉人,能什么都和你说吗?”
“是啊,比如借助着赔款之名转移资产到国外,又或者把劳工当做猪仔一样卖到西海岸。”
有一些满清余孽早在太平天国时期就知道清朝一定会亡,他们早早地以贩卖劳工为名,把资产转移到国外,主要是洛杉矶、旧金山等西海岸地区。
经过这些年的积累,这些人已经进入了美利坚的各个行业,不过以犹太人排外的思想,估计这群满清余孽也进不去美利坚各行业高层。
“怎么,放着好日子不过?来我这闹事?”
“本来没想理会你这个小地方的,但是最近你跳的有些太过头,来压压你的锐气。”
说完,那人还嫌弃地看着教堂。
“果然,下人就该住在下人住的地方,这种破房子也能住人?”
“下人...”
洪磊笑了,笑完之后又忍不住叹气道:“哎,我可以肯定你不是长瑞的后人,因为五年前我已经杀过一个自称长瑞后人的人了,他也不是。”
这个时候,洪磊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,不知是天王之意,还是天父之为。
一阵狂风吹过教堂,本来敞开的大门被吹动,开始闭合。
教堂内的氛围早已被洪磊那不加掩饰的杀意所笼罩,洪磊已经懒得和对方废话。
不管他是真的鞑子还是假的鞑子,今天,他得死在这!
教堂大门猛地关闭,门关上的瞬间,洪磊便抬起了右手甩出袖中的飞剑,和第一次用的时候截然不同,这次飞剑的速度快如闪电一般。
全力催动下的飞剑以最快速度洞穿了带头那人的脑袋,其余两人这才发现不对劲,其中一人把手伸向腰间,动作十分熟练。
洪磊瞳孔一缩,他看到手枪了,只见手指微动,飞剑已然回头,插在了第二人的后脑勺上。
最后一人也带了手枪,只是他没有第二人那般熟练,还没来得及拔枪。
洪磊便已经大跨步上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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