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杂碎——
现在他手里的人命,应该超过十万了。
十万人斩。
这个称号,在古代,只有那些杀神级别的将领才能拥有。
白起坑杀四十万,那是作为统帅,是下令,不是亲手杀。
而他,是亲手杀的。
一个一个,亲手杀的。
每一颗脑袋,都是他砍下来的。
每一具尸体,都是他打倒的。
这份杀业,古今罕见。
可他不在乎。
那些人,该杀。
那些鬼子,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,就该死。
那些汉奸,背叛自己同胞的那一刻,就该死。
那些土匪恶霸,欺压百姓、无恶不作的那一刻,就该死。
他杀他们,不是因为他喜欢杀人,是因为他们该死。
该死的人死了,他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。
——
这一天傍晚,王默又杀完一队鬼子。
那是十几个出来扫荡的小队,被他堵在一个山坳里,全砍了。
他蹲在地上,把那十几颗脑袋码成一堆。
不是京观,就是随便堆一下。
然后他站起身,甩了甩刀上的血,看着那堆脑袋,沉默了片刻。
远处,夕阳正在落山。
天边的云被染成橙红色,像是烧起来一样。
他站在那里,看着那轮落日,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离抗战胜利,还有好几年。
还有好几年的鬼子要杀。
还有好几年的路要走。
但是他知道,这条路终会走通的。
他收回目光,把蛭丸扛在肩上,转身,迈步,向着下一个目标的方向走去。
身后,那堆脑袋在夕阳的余晖里,泛着暗红色的光。
风一吹,血腥味飘散开来。
但王默已经走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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